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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贴】15件新事入选上全省精神文明“十佳事迹”

发布: 2006-11-18 23:25 | 作者: 网络转载 | 来源: 本站原创 | 查看: 403次

15件新事入选上年度全省精神文明“十佳事迹”
时间:2006-2-18        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花繁果硕

     本报讯(通讯员 朱模清 邹亚敏 记者 李道龙)2005年,我市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,1至12月份,市文明办共向省文明办上报精神文明“十佳事迹”推荐稿51篇,其中入选全省月评精神文明“十佳事迹”15篇。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的。
     2005年,我市入选的全省月评精神文明“十佳事迹”分别是:为了30年前的一个承诺,芜湖日报发行员丁本海扮演“儿子”的角色,20年如一日悉心照顾一对孤寡老人;体重仅38公斤的芜湖供电公司女会计张炜,跃入结起薄冰的镜湖,救起落水男青年;芜湖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女青年钱菊华,十几年如一日悉心照顾一位孤寡老人;腿脚不便的安徽工程科技学院退休教师项宁,自费到青藏高原担任教育志愿者,对孤儿学校的藏族学生进行义务教育;南陵县弋江镇蒲东村农民汪金海一家,10多年如一日,悉心照顾5位孤寡老人和孤儿;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民警王勇和市民樊杰强、贾启华等,与持枪抢劫歹徒拼死搏斗,终将歹徒制服;长江路街道新工村社区组成的“夕阳红”义务巡逻队,12年来为建设安定和谐社区作贡献;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业务员夏奇,迎着飞奔的火车冲上铁轨,奋勇救出不知所措的老太太;红梅社区42岁的下岗女工刘翠兰,8年来如一日照顾瘫痪的公公,被评为全国“孝亲敬老之星”;镜湖区新安花园社区居民郭传豹、陈荣卿夫妇,22年来悉心照料非亲非故的三位孤寡老人;南陵县烟墩镇万兴村农民诸天锡,自费创办老年学校,为当地60岁以上的50多名农民提供了学习、休闲场所;芜湖市74岁的寇濂老人,将在旅美期间捡拾垃圾换取的1500元人民币捐给3名春蕾女童;镜湖区赭麓新村老共产党员张治萍,数十年义务为居民服务,并和老伴一起默默照顾一位孤寡老人;乐园新村退休工人陈成林,坚持20多年义务为居民疏通下水道;火龙岗镇农家妇女薛红梅,20多年来先后收养了4名弃婴和流浪儿童,并招收一批“浪子”进自家的预制厂,使他们一个个长大成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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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删除 引用 jinglingw   评论时间 2007-11-26 22:20:51
领人震惊:
学校为了能在即将到来的教学评估中获优秀,采取许多领人难以置信的做法:如为使图书数量达到优秀指标,让每位老师自己准备书目,讲师每人准备50本,副教授每人准备100本,等等再比如,让教师反复准备评估阶段专家组可能听的课的内容,有的要备7遍以上,如果领导不满意,届时还不让老师上课.我实在不懂,这是在促进教学呢?还是仅仅为了一个优秀?这样得来的优秀对我们学校又有何光荣呢?
删除 引用 langren   评论时间 2007-6-19 21:01:42
我崇拜他老人家
删除 引用 Guest  评论时间 2007-5-04 16:14:19
项宁老师真可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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